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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养权可以按阶段分配吗
抚养权是否可按阶段实施分配
关于抚养权问题,法律允许进行分阶段的约定,但这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且必须在不影响子女正常生活的前提之下实行。我们要明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并非因为婚姻破裂而被消除。即便在父母离婚以后,孩子无论被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抚养,其身份仍然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子女。法律同样也保障了离婚后,父母对孩子仍然享有抚养和教导的权利以及应当负担的义务。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子女处于哺乳期内,法律明确规定将由哺乳的母亲作为主要监护人来照料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抚养权可以申请变更吗
抚养权的设立,允许我们在特殊情况下进行变更。若离婚后直接负责养育子女的一方因自身健康状况不佳、双手残疾无法负起养育责任、疏于履行家庭义务或者行为不当伤害到孩子身心健康;亦或是未成年子女满八岁之后,主动表示希望与另一方共同生活,在这些情况下,另一方可向法庭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时刻关注孩子的权益和意愿,以确保他们能够得到最好的照顾和关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抚养权可以共同持有吗
抚养权之获得可采取共同拥有模式。在某些特殊情境中,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形成合意,共同享有及承担对其未成年子女之养育权利及义务。譬如说,此类父母能够共同商议关于孩子教育发展、健康保障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决策过程,同时也能积极参与到孩子日常生活照料等事务中来。这种分配方式既能充分考虑到子女与父母双方之间的深厚感情纽带,又能满足他们各自的成长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婚姻期间内,可协商分阶段抚养方案,但需确保遵循自愿原则且不影响孩子日常生活。离婚后,父母仍有养育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刚出生的孩子通常倾向于由母亲抚养。